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 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 海,以適 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 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 河取高阙 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 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 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 。... 更多 >>